根据发展党员公示制度的有关规定,经各支部培养考察,拟发展下列同志为中共预备党员,并将于近期提交学院党委讨论。现公示如下。(名单见附件)
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对象在思想、学习、工作、生活等方面存在的问题,可在5日内(11月16日至11月20日),以口头或书面的形式向学院党委反映。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,客观公正。单位反映问题的,须加盖公章;个人反映问题的,希望署本人真实姓名。党组织对反映人和反映内容严格保密,并依法保护反映人的合法权益。
公示受理部门:
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联系电话:0731-88879499
学院党政综合办公室联系电话:0731-88879335
注:公示名单见附件。
中共酷游ku111备用线路酷游ku111备用线路学院委员会
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十六日